专升本开始报名!退役军人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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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严格规范管理,确保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平稳有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组织管理下,由省内本科高校和生源高职(专科)高校组织实施。各高校是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校级统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公平公正。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涉专升本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重点加大对培训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等各类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不断完善招考制度。2025年继续实行公共科目省级统考、专业科目高校自命题考试的方案。省级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自命题科目由招生高校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考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各招生高校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自命题管理制度、组考工作方案、录取工作制度、安全保密制度、评卷管理制度、工作审核制度、台账记录制度等,对考试各环节全过程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坚决防止失泄密的发生,确保考试安全、规范、有序。

  三、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各高校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管理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加强工作人员的监督监管,严防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要坚决杜绝工作人员与社会机构内外勾结泄露考试试题、损害招生公平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四、着力强化宣传引导。各高校要按照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的要求及时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全省统一口径,加大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力度,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各项要求,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要加强对有报考意愿学生的引导,避免扎堆报考。要公开举报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申诉,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密切关注线上线下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五、落细落实监督检查。继续贯彻执行省教育厅2022年下发的专升本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湘教通〔2022〕27号文件),强化专升本全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监督检查。省教育厅将会同教育纪检监察机构和招生对各高校专升本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本校专升本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命题、组考、录取等关键环节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预警,督促相关部门查漏补缺、加强整改。考试期间将采取省级抽查巡考、交叉巡考和校级常规巡考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视。

  请各高校根据《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5年开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本科高校为全省省属本科高校(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除外)和独立学院(招生高校名单见附件1)。

  (二)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符合退役大学生免试报考资格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省教育厅在教育部核定的专升本总规模内,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各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因素,统筹安排2025年专升本招生总规模及分校招生计划。各校具体招生计划及计划编制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普通计划。仅面向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脱贫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收脱贫家庭的学生。

  (二)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免试计划(简称退役免试计划)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简称竞赛免试计划)。各高校免试计划单独下达,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1.退役免试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可报考:①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②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的学历除外);③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退役免试计划报考具体办法见《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实施办法》(附件2)。

  2.竞赛免试计划。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截止到2025年3月底)获得下列竞赛奖项之一的可报考: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②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所有团队成员、铜奖排名前三的团队成员。

  各招生高校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湖南省高等院校学科专业优化实施方案》,将就业状况作为招生专业安排的重要依据,重点安排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专升本报考时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对应的原则进行,《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对应目录》,附件3)为报考依据。

  其中,报考医学类相关专业的,按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本专科专业的名称必须严格对应(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可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方可报考相关执业资格证。因专升本学习年限不足而导致不能报考有关行业资格证的专业,招生高校须在招生章程和分专业计划中作出明确说明。

  各招生高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规范制定本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经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于2月中旬前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生章程内容应主要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招生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考试方式、不同专业的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或说明、免试计划的招生录取办法(含职业技能或适应性测试办法)、录取规则、收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考生申诉渠道等。招生高校可结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有关报考要求。

  (一)报名。所有考生于2025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确认个人信息。其中,退役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2025年上半年退役尚未取得退役证的须提供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二)志愿填报。专升本志愿分为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填报安排在3月下旬,征集志愿在首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其中,普通计划在首次志愿录完后于5月下旬设一次征集志愿,免试计划按照附件2相关规定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

  首次志愿填报期间可查看各高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要在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并按照《对应目录》要求填报1所本科学校的1个对应专业。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

  普通计划的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同时选择5所本科学校各1个对应的专业,但必须选择统考科目与本人的考试科目相一致的专业。征集志愿不设脱贫计划。

  考生填报专业不符合《对应目录》要求的为无效志愿。其中,对于竞赛免试生,如获奖赛项能对应本科专业,须填报赛项所对应的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获奖赛项不能对应本科专业的,选择考生专科专业所对应的本科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竞赛免试生如选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专业,只能参加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

  (三)缴纳考试费。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生,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确定予以准考的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网上缴费平台缴纳报考费,未缴纳费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专升本考试录取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造假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资格集中审核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志愿填报前集中公示7日。

  (一)普通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报名期间,生源高校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对本校考生的报考资格及其填报的信息、照片等进行审核,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确认。省教育考试院及时进行比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其中,对于脱贫家庭毕业生,省内户籍的经生源高校审核后,将汇总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省外户籍的以生源高校审核结果为准。各高校须查验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并对审核名单进行公示,确保真实。

  (二)免试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报名期间,生源高校、省就业指导中心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对免试生信息进行核验和资格初审。其中,生源高校负责审核本校竞赛获奖学生及在校期间(含新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毕业后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含外省毕业生)。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高校及省就业指导中心分别将免试生名单及《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推荐审查表》(由“专升本信息平台”生成并打印,见附件4)等相关材料汇总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组成。公共科目共设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3门,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从中任选2门;专业综合科目由招生高校自行命题,一般只设1门专业综合科目。有关高校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如有需要可组织专业技能加试,加试内容及考核方式等由招生高校自行确定。学校要提前发布自命题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

  (二)考试组织。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由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自行制卷。考点设置在各招生本科高校,考生均在拟报考本科高校的考点参加考试。

  (一)评卷。考试结束后,招生高校及时将统考公共科目考生答卷送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统一评卷,自命题科目均由各招生高校按相关要求自行评卷。

  (二)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10天内,招生高校将自命题科目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在规定时间统一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

  (三)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报考高校申请复核。高校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送统考公共科目的复核数据,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公共科目的成绩复核,专业综合科目由本校组织专人进行复核。专业综合科目成绩有差错的,由招生高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书面报告申请更正。

  各招生高校可综合考虑本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生源质量、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等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提出有关要求;有关招生高校设置专业加试的,可研究设置加试合格标准。划线原则或合格标准的确定原则应提前公布,具体分数线应按照事先公布的原则在考试结束后划定并公布。未达到控制线或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各招生高校统一开展录取工作。

  (一)免试计划录取。免试计划录取工作须在普通计划考试开考前进行,4月上旬须完成录取工作。具体安排按照附件2相关规定执行。

  (二)普通计划录取。原则上5月底前完成。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

  按照招生高校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其中,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有加试的专业包括加试成绩),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两门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不含专业综合科目成绩)。首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面向未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进行投档录取。

  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根据以下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外国语言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按照大学语文、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首次志愿录取时继续实施脱贫计划,招生高校可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均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可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追加计划由本科高校申请,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三)拟录取名单审核。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招生高校完成拟录取并将拟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招生高校在学校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各高校不得提前公布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的拟录取名单。

  (四)专科学历审核。省教育厅学生处组织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学历比对核查,原则上6月底前完成。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招生高校再依据省考试院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专科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工作衔接,共同做好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一)专科阶段毕业。各高职专科高校整理好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本科高校,按有关规定给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及时在学信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本科学籍学历管理。本科高校9月底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要加强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注册信息一致。

  (三)在校学习及毕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本科高校应为专升本学生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一)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并发布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志愿填报、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各环节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

  为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不在我省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和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我省2025年专升本考试招生。

  1.在我省应征入伍或不在我省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经本人申请、毕业高职(专科)院校推荐可免予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升入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

  2.在我省应征入伍的非立功受奖退役大学生士兵,经本人申请、毕业高职(专科)院校推荐可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

  3.在我省高职(专科)院校就读期间,获得职业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省级一等奖(金奖)以上的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毕业高职(专科)院校推荐可免予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升入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详细免试奖项名单见附件1)。

  我省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时到省外应征入伍已退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被我省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后或在校期间到省外应征入伍、退役后在我省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我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其文化课分数达到全省同科类文化课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分数达到所报考学校专业课合格分数线%,可由招生本科院校单独组织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考生符合前述“免试录取照顾政策”条件2的考生,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招生本科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满分150分。

  2.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于2025年4月26日举行,由招生本科院校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办法由招生本科院校确定。

  2025年我省专升本招生录取实行院校专业志愿,以网上填报志愿录取的方式进行,填报志愿设置三个批次。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考生填报第一批次志愿,普通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入学计划考生)填报第二批次志愿,竞赛获奖免试考生填报第三批次志愿。

  1.每位考生只能在对应批次填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志愿。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考生可同时填报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的志愿,但两个批次志愿所填报的学校必须是同一所学校,且所填报的专业相同或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两个专业(以招生本科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若考生两个批次志愿所填报的学校不是同一所学校,或虽为同一所学校但所填报的两个专业的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考生只能参加第二批次志愿的专业课考试,所填报的第一批次志愿无效。

  免试文化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排序、投档和录取。

  (一)高职(专科)院校于2025年3月14日前,将本通知附件2、3、4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4〕69号)附件《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退役大学生士兵)》及印证材料报送省招生考试院职招处。招生本科院校于2025年5月9日前将《划线说明》《专升本专业考试情况统计表》(附件5)报送省招生考试院职招处。

  (二)考生被本科院校录取,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全日制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服义务兵役后退役普通高校大学生士兵(不含直招士官入伍的退役军人):入伍时为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2024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已报考过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及2025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已取得退役证)。其中,符合条件的2025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2025年或2026年普通专升本,且仅可参加一次。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五)技能拔尖人才。对于教育部主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高职组)金奖和银奖获得者(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和银奖获得者,以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国赛金奖和银奖获得者,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的,按照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与报考的本科专业大体对应的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后,可向我省一所职业本科高校提出申请。经申请的职业本科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后,由学校直接录取,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二、报名安排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所有考生须于2025年2月24日9时至3月7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进入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下同),点击“考生注册”,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点击“资格申请”,根据本人实际选择相应的考生类别,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报名材料。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核对本人学籍信息,无误后予以确认。如本人学籍信息有误,向生源学校提出学籍变更申请。生源学校联系方式请登录系统查看。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合格证书等佐证材料照片,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4.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专科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佐证材料照片;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上传相关证书佐证材料照片,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1.选择专业。考生可于3月14日前,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生计划。通过资格审核的各类考生须于2025年3月14日9时至16日17时登录系统,点击“选择专业及缴费”,选择报考专业(选择报考专业后,系统自动对应所属的联考专业,后期填报志愿时,联考专业涵盖的所有专业考生均可填报)、填报考区等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专业并确认提交的,无法进行网上缴费。

  提醒考生注意:为保证本科阶段的培养质量,根据专业相通性原则,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与就读的专科专业大体对应(相同或相近),艺术类、体育类、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不得跨科类或跨专业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和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的考生,原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保持相同。

  (一)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包含公共文化考试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两部分。公共文化考试安排在2025年4月19日上午进行,分两个考试单元。其中:英语科目考试时间为8:30至9:30;政治、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科目考试时间为10:30至 11:30。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安排在2025年4月19日下午进行。其中,文史、医学、理工、经管、农学、外语、体育类考试时间为14:30 至17:00;艺术类专业考试开始时间为14:30,具体结束时间详见考前系统公告。

  (二)考试地点。考试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安排的考点进行,考生可于2025年4月13日至19日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规定材料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考生可于2025年3月14日前,登录系统公共文化考试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说明。公共文化考试分为文史、医学、理工、经管、农学、艺术、体育、外语八类。文史、医学类专业考政治、英语;理工类专业考高等数学(一)、英语;经管、农学类专业考高等数学(二)、英语;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英语;外语类专业考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政治各科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时间60分钟。

  提醒考生注意: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技能拔尖人才须参加公共文化考试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公共文化考试,须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公共文化考试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

  (二)按照普通专升本考试工作安排,省教育考试院和各市招生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招生考试安排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省教育考试院拟以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考生,请考生自网上注册至新生报到入学前,不要变更填报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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