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配齐配强人员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为纪检监察工作保障中心和纪检监察数据中心补充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计划比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5名,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巴林左旗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4.有关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比选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比选岗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巴林左旗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须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2)最新《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最新任免职文件;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和录用文件;
(5)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8)符合优先条件者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等党员身份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C类及以上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比选全过程,发现不诚信报名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取消比选资格。
1.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与比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比选资格。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综合文字能力和岗位匹配度。
4.面试要求。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比选,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如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另行加试确定。
2.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三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报考人员,取消比选资格。在体检过程中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满额为止。
2.考察主要内容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2.对公示期内收到举报影响比选录用且查实的,取消比选录用资格,对影响比选录用,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比选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比选录用。
1.竞争性比选工作由旗纪委监委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安排部署和指导协调工作,并对比选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竞争性比选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政策规定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3.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4.本次比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命题组为名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比选无关。
5.参与竞争性比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名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